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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_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名单

佚名 2024-04-25 人已围观

简介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_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名单下面,我将以我的观点和见解来回答大家关于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话题。1.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历程2.三亚

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_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名单

       下面,我将以我的观点和见解来回答大家关于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话题。

1.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历程

2.三亚支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 明确换电试点城市建设

3.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试点名单

4.全国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城市有哪些

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试点工程的内容有哪些?

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_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名单

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历程

       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历程

       “八五”期间,国家计划委员会科技攻关项目中列有“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究”“九五”期间,燃料电池技术列为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2001年9月,电动汽车研究开发列入科学技术部“十五”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2005年,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中,“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分别被列入优先主题和前沿技术。

       2008年11月,国内第一款电动汽车获得上市批准,并开始量产2009年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十城干辆”工程启动,计划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用3年左右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2010年6月,《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在5个城市(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2012年4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2-2020)》确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目标。2012年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一。

       2016年12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自此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退坡.2017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新能源汽车确立为汽车强国战略突破口2018年,乘用车“双积分”办法颁布,推动新能源产业加速规模化生产和应用2019年12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确立了未来时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调。

三亚支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 明确换电试点城市建设

       作者:yong?汽车分析师

       在2019年补贴退坡后,新能源汽车市场掉头向下不复增长之势,补贴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影响巨大。燃料电池汽车仍是政策驱动型产业,补贴政策迟迟未见出台,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热情和产业发展速度。在国际燃料电池汽车品牌加快进入国内市场之际,国家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体系,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以保护延续电动汽车市场的成果。

       在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官方解读文件中,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仍犹抱琵琶半遮面:将选取部分城市开展示范应用,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仍将另行发布。

       氢云链认为,四部委在补贴政策与解读文件中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

       (1)国家判断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未成熟;

       (2)选取部分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3)取消购置补贴,调整为对示范城市的“以奖代补”,非入选地区购置燃料电池汽车将不享有国家补贴;

       (4)各地区应侧重地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不应同质化发展。

       氢云链认为,类似“十城千辆”的推广措施将再次出现,未来两年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另一方面,各地区氢能产业发展可能将由此进入分化阶段。由于取消购置补贴,入选示范名单的地区和城市将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竞争中获得极大优势,未入选的地区需要投入极大的财力物力才能平衡劣势。

       定点示范,“十城千辆”再现?

       在2019年初,氢能行业内就有国家将实施“十城千辆”推广计划的消息,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此外,行业内也一直有声音,希望选取合适地区先行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吸取纯电动汽车的发展经验,避免一拥而上造成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骗补”现象的出现。

       实际上,近年来氢能产业发展火热,由于顶层设计的缺失,已经出现了重复建设的苗头。因此,四部委选定特定地区进行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是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十城千辆”可能是最合适的实现形式。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可能将包括上游的零部件和下游示范应用,而不仅在销售端进行补助。

       根据“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以理解为将选拔“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好,氢能产业发展较好,拥有适合氢燃料电池汽车落地场景”的地区。因此有经济实力、产业基础但氢能产业发展不积极的地区不一定能入选名单,如深圳、南京等。同理,仅仅氢能产业发展好未必能入选示范名单。

       根据政策文件,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已经取消,入选名单的城市和地区才能获得国家“以奖代补”形式的支持,由此将获得极大的政策和资金优势,从而在产业发展上取得领先。根据“十城千辆”的经验,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名单将不止一个批次,本次未能入选名单的城市和地区应加快氢能产业建设,争取进入后续批次的名单中。

       “十城千辆”是否能够奏效?

       2009年1月,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启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主要内容为,通过提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

       表1?“十城千辆”各批次城市名单

       据科技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25个城市共示范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万辆,每城平均拥有量为1096辆,基本达到了推广目标。但实际上推广的汽车大多集中在合肥、杭州、深圳、北京等寥寥几个城市,大部分城市未达标,如第二批入选的唐山推广不足50辆。因此,很多人认为“十城千辆”的推广成绩并不理想,甚至有人用“烂尾”来形容。

       “十城千辆”成效不佳的基本原因可以简单归纳为“买不起”和“买不到”。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是无车可选、无车可买。全国做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很多,但是真正去咨询购车时却都表示无车可卖。”时任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汽车工业处处长何秀林说道,“车价的高昂也是阻碍我们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纯电动乘用车比普通车要高三倍,电动环卫车更是高出5倍。”

       但这并不能说“十城千辆”是一个失败的尝试。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要经历“试验室-小试-中试-大试”四个阶段,而从新能源产业来说,由于没有可照搬的模式,“十城千辆”只能起到一种探路的作用,就是从试验室走向小试这个阶段。正是这样的尝试,维持了企业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热情,才有在2014年新能源汽车突飞猛进的发展。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正处于市场导入期,长久以来大量燃料电池产业链上的企业处于亏损的状态。亏损之下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将不可持续,因此政府对于产业的引导与支持是必要的。“十城千辆”未必能使燃料电池汽车走上高速发展的车道,但能对技术发展路线进行定调,并保持企业发展的信心。

       突破技术,降低成本,才能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

       回顾十年前的“十城千辆”,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生硬的推广难以形成合理的商业模式。由政府提出采购计划,当地汽车企业造好车再由本地公交集团购买,这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循环。过高的采购成本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过高的运营成本和维护成本让商业模式难以成形。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燃料电池汽车采购成本与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昂,站售氢气价格缺乏经济性,这都阻碍着燃料电池商业化进程。买车并不难,难的是建立一套产业体系,如园区建设、产业链经济、突破核心技术。

       “2012年电动大巴成本过高,即使有补贴公交公司也不愿意采购。但到了2018年,大家都愿意买电动大巴了,因为成本下来了。”武汉某燃料电池企业对氢云链如是说道,“未来燃料电池成本下来了,大家自然就愿意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了。”

       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的目的在于技术验证、反馈迭代和积累管理经验并形成标准,若再次实施“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应将主要目标定在产业链建设、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本降低,而非汽车推广数量上。

       “我们的目标是去去补贴化,燃料电池产业不可能一直靠补贴生存。这不仅需要取得技术突破,也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共同努力。”一家燃料电池企业告诉氢云链。

       有了纯电动汽车产业的经验后,在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上不应再盲目的追求数字效应,数字并不能代表成功和成绩。“以奖代补”,也不应只奖励汽车销售,应当更多地奖励核心零部件、基础设施和运营环节。

       借助规模化示范运营,突破核心技术,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建立完善的管理标准体系,降低成本,才能成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试点名单

       易车讯 三亚市是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综合类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非省会城市,为高效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三亚市制定《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将要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示范应用场景样板工程,基于换电车辆推广目标,合理规划全市换电站布局,构建“充换互补、协同发展”的站桩空间布局。

       主要目标

       1.开展换电示范应用。以社会运营领域为突破口,聚焦“公务、巡游、网约、租赁、物流”等应用场景,打造三亚换电车辆推广样板工程,试点期内换电车辆推广4500辆,其中社会运营领域3500辆,私人领域1000辆。试点期后社会运营领域换电车辆规模优势逐步凸显,私人领域对换电车辆认知度大幅提升,具备规模推广的基础条件。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期内换电站建设完成25座,其中2022年建成10座,2023年建成15座。构建与全市交通运力相契合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体系,充换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3.优化产业生态。积极引入换电产业链相关主体,完善二手车交易、二手电池交易、电池梯次利用、电池储能工程化等管理规则制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4.加强换电技术研发。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通过对不同换电技术路线进行推广验证,寻找适合海南高热、高湿环境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方式,为下一阶段全域换电模式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5.健全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方面标准实践应用,鼓励地方、团体标准先行先试。

       6.加强监测管理。研究制定省市平台联动的解决方案,加强对换电模式下车辆和换电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充换电一张网”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7.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工作任务

       (一)加快各领域换电车辆推广应用

       试点期内,结合三亚不同类型车辆营运特点,通过“规模推广、特色应用、示范运营、带动辐射”等方式,明确三亚各类换电适宜车辆的推广模式和路径,总结形成先进的换电推广经验。

       1.公务车辆领域。试点期内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新能源换电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更换比例的30%。

       2.巡游出租车领域。充分发挥换电巡游出租车“项目制”批量推广优势,形成规模示范效应,试点期内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巡游出租车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更换比例的80%。

       3.网约车、租赁车领域。加快网约车和租赁车合规化进程,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网约车年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网约车推广比例的20%;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租赁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租赁车推广比例的50%。

       4.物流车领域。鼓励全市新增及更换的轻微型物流车和中重卡优先采用换电车型,试点期内合计制定200辆推广目标,落地几个特色示范项目,打造全市换电模式推广多元发展生态。

       5.私人消费领域。通过联合经销商举办推介活动、组织集中开展换电车辆销售培训、大型车展积极展示换电车型的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私人消费者对换电车辆的认可度,试点期内实现私人领域累计推广1000辆的目标。

       (二)强化换电站建设保障

       充分考虑主干交通线路、交通枢纽和知名旅游景点布局,规划全市换电站建设;通过强化换电站政策支持力度,给予换电站用地政策支持,简化项目报批流程,明确换电站建设标准,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等方式,高质量完成换电站建设目标。

       1.结合全市旅游资源,规划换电站建设明星线路。立足三亚市主体功能区、旅游景点和主干道路交通体系,充分考虑三亚市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及车流密度因素特征,统筹全市旅游资源分布及未来3-5年交通运力发展情况,合理开展换电站建设选址规划,力争两年试点期完成25座换电站建设目标,规划一条旅游景观与换电特色融合的明星线路。

       2.给予换电站建设用地保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考虑充换电站用地,保障各类具有明确需求的车辆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与加油加气站合建换电站,将合建换电站的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同时将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换电需求的场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3.简化换电站项目报备流程。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企业向项目所在市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办理流程按照《海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执行,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换电站设施雨棚、换电站水箱、卫生间、饮水区等作为附属设施,与换电站建设一并报批。需要备案的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凭与业主或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申请项目备案。

       4.做好换电站验收工作。参照国家及省级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标准,明确对换电站选址、供电系统、换电站用充电机、换电站电池更换系统、换电站监控系统等重要系统的验收要求,采取文件验收+场站现场验收等恰当方式,对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组织专项验收。

       5.换电站供电管理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将换电站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换电保障能力,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同时对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换电站接网的具体规定,建立快速简易报装流程、容缺受理制度和限时审批结办制度,为电力接入提供便利条件。

       6.鼓励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鼓励整车、换电设施服务运营、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促进换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企业有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先支持兼容多品牌、光伏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共享换电站建设;建立换电运营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换电站运营高质量发展。

       (三)延展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

       充分发挥换电模式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赋能,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探索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车网互动等商业模式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鼓励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吸引具有规模化梯次回收利用能力的“白名单”企业布点三亚,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利用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示范性项目建设和要素支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补贴方案,具体补贴细则另行制定。

       2.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对接省厅主管部门,结合我市试点建设实际需求,联合换电市场主体谋划引入“电池银行”,并按相关引入政策给予奖励;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探索通过省市财政、政府产投基金、国企入股等形式,给予电池银行必要支持并明确资本结构;商业银行基于“电池银行”市场主体初期投资额,提供一定额度的金融授信,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3.保障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环节的合规使用。在换电车辆年检、二手车流通、车辆报废等环节,针对换电车辆一致性检查,满足被检车辆装载电池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监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溯源平台核查合格要求,不追求必须符合整车公告电池序列号,允许换电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灵活配置电池容量;允许换电车辆年检过程中对车身和电池安全性进行分离检查;换电车型报废后,允许将不含电池的车身进行单独报废处理。

       4.完善运营环境,探索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互动。鼓励换电运营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研究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调节的互动方案;引导换电基础设施与电力系统协调发展,推动换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换电站与电网高效互动。

       5.强化宣传推广力度,打破认知局限。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传播、线下宣讲、展览展示、活动赛事、会议论坛等途径,广泛宣传换电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逐步提升消费者认可度。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推广,健全地方标准体系

       以提升换电产品的兼容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经济性为目标,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主动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标准实践应用,打破换电技术跨品牌、跨车型应用壁垒,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1.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换电相关企业、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围绕换电共性技术和适用于我市换电模式发展的专项技术研发开展联合攻关;对试点期内组织开展换电技术专项课题研发的相关主体,给予不超过课题总研发经费50%的经费支持,单个课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强三亚换电技术成果输出。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企业输出换电技术研究成果。对试点期内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换电技术专利,根据专利申请类别(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现金奖励;对试点期内成功投录工程索引类(The Engineering Index)/科学引文索引类(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以及更高水平的学术论文项目团队,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最高10000元)现金奖励。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鼓励换电标准先行先试,推动换电运营互联互通。积极配合省级部门,鼓励换电地方、团体标准在我市先行先试,做好三亚市换电行业从试点到社会普及化应用专业技术审核程序的统筹规划,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统一标准实践应用,有序推动全市换电服务网络互联互通。

       (五)加强换电运营监测管理

       统筹换电车辆和换电站运营信息管理,推动政企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换电模式安全监管,明确车企、电池制造企业、换电运营企业和消费者各方安全责任界定归属,避免权责不清产生纠纷;落实换电模式推广评估考核,形成换电模式推广有效抓手。

       1.统筹换电运营信息管理。强化政企沟通,由市科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将全市新能源换电汽车及换电站运营信息全部纳入省级平台管理,实现对换电车辆行驶状态、车辆信息、用户管理、换电站安全运营、用电总量、价格管理和流通管理的实时管控,市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运营维护资金支持。

       2.强化换电站运营安全监管。明确换电安全责任主体,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归谁,安全责任就归谁”的原则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换电站运营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换电运营公司每月开展换电设施安全自查工作,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制定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置应急预案,各区人民政府承担起主体监管责任,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落实换电模式推广成效评估。由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分解细化换电试点推进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以年度为单位编制换电模式推广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总结年度推广经验不足,合理修订下一年度工作推广任务目标。

       (六)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高质量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步伐。

       1.给予重点示范项目奖励。执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励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成功申报重点应用领域的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换电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400万奖励,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换电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示范应用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奖励。

       2.给予换电站建设补贴。执行《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函〔2021〕513号)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补标准,对三亚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1:1比例配套承担。2023年换电站补贴标准调整根据省相关政策执行。

       3.给予换电车辆补能差价补贴。考虑换电模式推广初期车辆补能成本较高,对试点期内在海南省购买并在三亚市首次注册登记的换电版新能源车辆的实际使用者,除省级充电费用补贴外,单车额外给予6000元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对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购置并达成补贴要求的换电车辆用户,补贴标准按《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执行。

       4.给予换电模式推广金融支持。开发“车电分离”销售模式下的消费信贷和保险服务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及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根据营运公司信用水平导入专属的银行授信,向换电运营企业提供电池抵押贷款服务,并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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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城市有哪些

       

       2010年6月1日,各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先在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合肥、长春等6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补贴最高额度为6万元。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试点工程的内容有哪些?

       全国主要城市电动汽车推广情况一览

       上海:拟制定近三年的电动汽车示范运行专项计划。同时,试行整车分期付款、电池融资租赁、里程消费结算等商业模式。

       深圳:计划在未来四年内,从比亚迪购买2000辆纯电动出租车。目前已有40辆电动出租车运营(其中新上30辆比亚迪E6),主要是由深圳巴士集团旗下鹏程出租车公司运营。

       杭州:2007年起,进行纯电动公交车试运营。目前,杭州正在运营369辆电动汽车(主要是公交车和出租车),另有25辆众泰租赁电动汽车。采用一环(环西湖)、两区(西湖景区、萧山开发区)、多点(众多旅游景点)的运营线路。今年6月组建纯电动汽车运营公司,开展民用车租赁,初步计划提供200辆。

       合肥:已投放30辆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开通全国首条纯电动公交线路。

       北京:加快在公交、环卫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探索纯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模式,逐步建立纯电动汽车服务体系。采用区域定时、定点班车和园区观光两种经营模式。2008年奥运会期间,有60多辆新能源的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行。今年年底前力争能够进行500辆纯电动出租车的示范运行,带动电动汽车的产业链。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等零排放车辆办理环保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0〕3号),生产厂家备案不必提交检测报告,购买者办理新车环保手续时,也无需进行排放检测。

       济南:已配置纯电动公交车6辆。拟在全运会期间,以奥体中心为核心,开辟4条公交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线路。规划2009年—2012年,将推广电动汽车1610辆(公交车370辆、出租车400辆、公务、环卫、邮政、旅游观光车约840辆);2013年—2015年,推广电动汽车10000辆以上。

       武汉:2005年提出,以武汉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为依托,抓好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

       观光汽车的示范运营。曾采用“一环两区多点”的试点运营格局。

       昆明:2辆纯电动客车预计在6月试运营。云南电网公司和在昆单位也将示范使用一批约100辆纯电动汽车。

       南昌:江西省《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搞活营销扩大销售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

       [2009]91号):“南昌市作为新能源汽车的试点城市,在同等性价比条件下,应优先选用省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

       天津:在汽车中心、集团内部或政府公务用车中,通过以里程计费的方式租赁使用。

       郑州:《河南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尽快列入国家电动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并先后启动电动汽车示范工程。河南省实施《10项行动计划》中:在郑州市区新开辟2条混合电动汽车公交示范线路;以郑州为中心,推出中原城市群城际公交电动汽车示范线路,今明两年先开通2条试运行,投入电动客车20台

       唐山:规划到2012年底,公共服务系统推广纯电动汽车2000辆,带动社会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

       成都:到2012年,共投入电动公交车250辆(首期50辆在国庆前投入运营)、电动出租车1300辆、电动专用车(旅游观光、绿化、市政、环卫、城市管理)350辆。

       洛阳:《河南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尽快列入国家电动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并

       先后启动电动汽车示范工程。

       新乡:《河南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尽快列入国家电动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并

       先后启动电动汽车示范工程。河南省实施《10项行动计划》提出在新乡市推出城市公交、出租车和民用电动汽车示范运营;

       株洲:8.3公里长的试点线路沿市东西向主干道,纯电动小汽车投放到8万人的组团式社区运营。

       南京:首批3辆电动公交汽车在南京公交游1线正式上路示范运营。

       威海:公交公司启动线路运营,以沿海岸线作为绿色环保对外展示线路。

       (1)坚强。在电网发生大扰动和故障时,仍能保持对用户的供电电力,而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在自然灾害、极端气候条件下或外力破坏下仍能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具有确保电力信息安全的能力。?

       (2)自愈。具有实时、在线和连续的安全评估和分析能力,强大的预警和预防控制能力,以及自动故障诊断、故障隔离和系统自我恢复的能力。?

       (3)兼容。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有序、合理接入,适应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的接入,能够实现与用户的交互和高效互动,满足用户多样化的电力需求并提供对用户的增值服务。?

       (4)经济。支持电力市场运营和电力交易的有效开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电网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集成。实现电网信息的高度集成和共享,采用统一的平台和模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益化管理。?

       (6)优化。优化资产的利用,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

       好了,今天关于“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