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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_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和建议

佚名 2024-04-16 人已围观

简介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_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和建议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1.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车有哪些政策法规?2.物业有权拒绝

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_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和建议

       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

1.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车有哪些政策法规?

2.物业有权拒绝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吗

3.汽车消费稳了!发改委等出政策了,珠海昨晚也补贴购车

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_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和建议

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车有哪些政策法规?

       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车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党政机关要优先采购新能源车”有什么法规依据?党政机关配备新能源车的标准是什么?插电混动车型有排量限制吗?哪些车属于新能源车?是否只有纯电动.....《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发现,无论是采购人,还是汽车供应商都存在一些认知盲区。

       有些采购人以为,支持新能源车就是采购纯电动车。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现在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车共有三类车型:纯电动车、插电混动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所以,政府采购应该支持的新能源车目前是三类车型。而市场上销售的混合动力车型,像广汽丰田凯美瑞混动车型、广汽本田雅阁混动车型,并不在国家财政补贴的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消费者购买比较多的车型主要是纯电动车和插电混动车,国家有明确的补贴标准,而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开始从“购置补贴”转向了“以奖代补”。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

       争取通过4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可以看出,国家近两年在政策层面上引导氢燃料电池汽车快速商业化的意图非常明显,很多省份把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写入了“十四五”规划。

       下一步,工信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氢能发展战略,氢燃料电池汽车将在今后的新能源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正在加大对新能源车的支持力度,“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政府采购新能源车有哪些相关法规政策做依据,具体又该如何支持新能源车采购?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时间:2013年11月发布

       发文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2、《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时间:2014年7月发布

       发文部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方案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规模应逐年扩大。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本方案所称政府机关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机关中以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政府机关为重点。

       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买”方式以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

       3、《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4年7月16日发布

       发文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4、《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时间:2014年7月16日发布

       发文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5、政府部门新能源车采购要占更新车辆的50%以上

       时间:2016年2月

       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明确指出,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力度。

       一方面,放松限行限购等管制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大政府采购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真正把整个产业带动起来。

       6、《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时间: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发文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目前政府采购新能源车,只限价格不限排量,对插电混动车型也没有排量限制,补贴后价格18万元以内即可。

物业有权拒绝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吗

       年初,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汽车销量大幅下滑。根据乘联会数据,2月份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销量仅25.0万辆,可以说已经跌入谷底,但3月份立马来了个V型反转,当月销量环比增长达到317.3%。当然疫情的好转是销量的回升的一个方面,但这期间密集出台的汽车消费利好政策也是助推车市重新启动的重要原因。

       首先响应的是各地方政府,3月初佛山、广州等地率先将刺激汽车消费的利好政策落地。截止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7个省市发布了相关政策,其中包括资金补贴、税收减免、放宽限购、鼓励“汽车下乡”等。

       新能源汽车成最大受益者

       4月22日《三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延续至2022年底,接着在4月23日,国家正式公布2020新能源补贴政策,补贴期限延长,平缓了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将一定程度上缓解疫情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的冲击。

       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的购车补贴也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如广州市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上海市对2020年年底前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给予5000元充电费用补贴;海南省凡在当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新车并在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

       除了对于购置车辆补贴外,随着“新基建”工作的推动,不少地方政府同步加强了充电设施建设,如上海市计划在2020-2022年间新建10万个充换电终端设施;天津计划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

       限购城市迎来利好

       车辆限购一直是被认为是影响汽车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前全国已施行汽车限购的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上海、杭州、贵阳、北京、天津、石家庄、海南。疫情之后为拉动汽车消费,工信部2月出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其中贵阳早在去年9月就已经取消了限购,目前,上海、深圳、天津、海南已经发布政策响应:上海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小客车牌照额度投放;深圳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天津新增小客车个人摇号方式增量指标3.5万个,并增设小客车区域指标,主要满足生活、工作区间在天津外环线以外人群用车需求。

       而北京也就小客车调控政策开始了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20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无车家庭配置。

       扩大消费?多管齐下

       中国车市已经进入存量竞争的时代,需要加强挖掘汽车的潜力细分市场。二手车市场的繁荣对于盘活汽车市场、促进汽车消费也是意义重大。

       4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此次增值税下调将为二手车市场减税接近百亿元,给二手车的规模化、标准化经营铺平了道路,二手车经销企业也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还将有望给国内汽车消费带来较大的拉动作用。此外商务部负责人也于4月9日新闻发布会上提到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

       另外,考虑到由于疫情影响车企库存切换节奏,部分车企仍积压了大量国五库存。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在通知一文中明确提到国六具体实施时间仍是2020年7月1日,但增加6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说2020年7月1日是国产车停止生产国五车型的截止点,但并不是停止销售国五车型的时间点,7月1日以前生产的国五车型仍可以继续销售。

       红点观察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恢复汽车生产销售才是当务之急,而恢复速度则要看各地方政府措施,因为政策对汽车消费的影响非常之大。2005年以来,我国一共经历4轮汽车销量起伏,其中两次启动点均来自于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分别是2009年和2015年,购置税由10%降至5%,下调后汽车销量同比分别上涨138%和13%。

       不过本次疫情对国内车市的影响应该说只是阶段性的,中国汽车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依旧是事实。相信随着疫情控制,各地生产逐步恢复,再加上购车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后期汽车的补偿性消费需求将显著增加。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车消费稳了!发改委等出政策了,珠海昨晚也补贴购车

       物业没有权利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的要求。

       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都要求物业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对于公共停车位,主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共建,为用户解决充电需求。

       各地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附后),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

应对物业的方法

       各地对安装充电桩存在相关的指导文件,可提前收集当地政策,积极配合完成物业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比如征得业委会同意,降低邻里关系的风险;签署相关免责文件,免除物业背锅风险,担心充电设备出现问题在采购充电桩时可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并提供检测报告。

       如果物业坚持不同意可以先拿出相关政策文件佐证向房管局、住建部门、12345等投诉,其次请求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如物业反馈配电情况确实比较具体不存在改造可能性不具备安装条件,可退而求其次使用功率更小的充电桩,牺牲一定充电时间,将7KW设备降为3.3KW。

       以上内容参考政府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生态、消费能力、消费环境等六方面提出了19条硬举措,极力提振疫情过后的国内消费市场,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在这19条硬举措中,有关刺激汽车消费方面的政策基本与上个月商务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的重要决策部署中鼓励的方向基本一致,都是围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加传统汽车限购指标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以下为《意见》中对刺激汽车消费方面的举措:

       (十三)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健全绿色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以绿色产品供给、绿色公交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建筑以及相关技术创新等为重点推进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昨天珠海市也出台了相关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成为继佛山和广州之后,广东省第三个出台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城市。

       在这份由珠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

       同时,还将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此外,自3月3日起,珠海市也将逐步放开以下几类外地户籍人员在珠海购车的上牌限制:

       (一)公职类单位外地户籍工作人员

       对我市公务员、教师、医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公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明(录用通知书、工作证等)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二)港澳同胞

       港澳同胞凭《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未申领居住证的,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及临时居住证明办理。

       (三)我市急需人才

       对符合《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聚集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的各类人才,凭有关部门核发的《珠海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未申领《珠海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的,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以及相关经办机构出具的《珠海市人才购房证明》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据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5万辆和31万辆,环比均下降83.9%,同比分别下降79.8%和79.1%,创下了近十年来月度最低水平。

       乘联会方面也表示,?如果国家层面没有强力的刺激政策,2020年车市的负增长幅度可能进一步加大,比前期的下滑5%的预期再下调3个百分点。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好了,今天关于“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新能源汽车指导意见”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